企业年金继承
更新时间:2014-11-01 11:44:52
问题描述:
已故丈夫在与其前妻已有一孩子,判给其母。我也有一女,后与丈夫重组家庭,生活了近20年。他去世后我们就房产,债务债券由法院介入进行了分割,但未就年金方面进行单独提出,只说一切债务债权均由我继承。他生前上了单位的企业年金,现想领取,但单位委托的某保险公司说这不算夫妻债权,不能单独给我。想咨询下这笔钱到底应该怎么继承?还与他前妻的孩子有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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