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4-10-30 21:41:34
问题描述:
我一亲戚,渔民,被船主雇佣,船无任何手续,在生产过程中脚大骨骨折,在福州总院刚做完手术,在治疗中。现医疗费船主出,据我了解的情况,大概伤残等级在九级。一年半到2年还要再次做手术取钢板。向您请教: 1、这种情况是不是按人身伤害赔偿,不是按工伤来处理的? 2、误工费(本人工资1.3万元/月,被船主雇佣的工资),大概能算几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费大概多少? 4、他母亲今年81岁,她的抚养费是不是按5年计算? 5、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是如何计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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