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宿豫县顺和人家住户,我在2007年8月份买的房子,2009年10月交房,2012年10月份装修缴
更新时间:2014-10-30 15:28:15
问题描述:
我是宿豫县顺和人家住户,我在2007年8月份买的房子,2009年10月交房,2012年10月份装修缴了300装修保证金,当时装修时候电线被盗,有报案记录,物业不负任何钱给予我们,说抵偿以后物业费用,装修垃圾物业不予处理,自己发钱拖走说退保证金,过后他们不予退款说往后抵押物业费用,入住一年多其他的费用正常交予,除了抵押的物业费用一直到2014年8月,我们要求交2014年物业费用,他们不收取,要求补交之前所有物业费而且不退装房保证金,说明之前情况,他们据不承认,要求我们找上一届物业,现在已经停我们水两天,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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