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涉及房屋周围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4-10-28 09:18:57
问题描述:
我在20年前买了一个房子,买房子的时候卖家把房子后面的一小块地方一起带给我家了,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并在2006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已经画明房后的那块地方。今年卖房子的那家不承认卖房子的时候带了那块地方,想要要回去,并声称有那块地方的土地使用证(说明一下,他卖我房子的时候,旁边他还有一个房子,两个房子中间只相隔了一个过道,他的那个土地使用证应该是在我还没买他左面的那个房子之前办理的)如果双方都有土地使用证,是按谁的为准呢,他往回要那个地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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