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辞职,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更新时间:2014-10-24 15:00:26
问题描述:
自2014年3月10号正式应聘成功,2014年3月11号正式上班,2014年8月5号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2014年8月30正式离职,但是老板以公司人员短缺,每个月只可以批准一个人离职唯由不肯批准支付劳动报酬,通过共同协商,我答应再给她做一个月(做完9月),并要求到期请她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但是她还是不肯支付,要等到下个月的月底才支付(10月底)。我现在想起诉她,但是我没有任何证据起诉她,应为没有厂牌,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我可以找人作证,不知道可不可以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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