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金问题
更新时间:2014-10-30 06:35:14
问题描述:
1)合同中约定8.31日申请过户手续,实际按房产交易中心准予日为准;
2)补充条款:双方应该于8.31日通过贷款审核且过户,若银行未作出审核结果,应与银行作出银行审核结果后十日内过户;如果审批不通过或者金额不足时,于过户前用现金补足。
3)补充条款与合同部一致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由于银行审批问题,第一次审批未通过,于是在8月21日换另一家银行申请贷款,目前贷款审批通过,已于10月18日过户,但是由于过户资料中遗漏一处需要上家签字,而现在上家却突然要求追究违约金,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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