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他15岁的时候,被他的朋友骗去参与了抢劫,并在他朋友的威胁下给受害人踢了一脚,事情过了一年,
更新时间:2014-10-25 21:14:15
问题描述:
我弟弟在他15岁的时候,被他的朋友骗去参与了抢劫,并在他朋友的威胁下给受害人踢了一脚,事情过了一年,派出所才来追究,派出所来的时候,我弟已经知道了,在外面躲了几天,我劝他去自首,派出所说,他自首了,会判的轻点,我就把他送去了,在里面关了1个月,派出所催我们给他办取保候审,保证金交了,却没有给我们任何证明,1个月之后,法院给我们打电话,说10天期限,交1万元就不逮了,不交,就判1年半。这是什么情况了?咋这么感觉不应该是法院所做的事?我想问下,像这样的事情,程序是这样的?我们就感觉被骗了一样。希望资深的人能给我们一个正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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