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发告知书签字后是否就代表要履行其内容?
更新时间:2014-10-22 21:51:08
问题描述:
1. 租的门面今年12月底到期,出租方10月份发告知书:叫我们及时找其他地方,11月底全部搬走。由于发告知书的人说就是签个字表示收到了通知。我就签字了!请问:告知书签字后是否就代表要履行其内容?
2. 我们租的是一个公司的门面。公司收房租的给我发的告知书,我签字后他就把我签字的那一块儿撕掉拿走了,上面的内容留给我了,请问这样的告知书还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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