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引起过敏
更新时间:2014-10-28 11:15:04
问题描述:
10月4日,我因心脏不适住入中*院心脏科。我首先声明红花和脱敏药过敏,可是医生仍然给我服用含有红花的乐脉颗粒,三天后发生过敏,由于我对抗过敏药物过敏,医院没有对我实施任何解救措施,过敏现象越来越严重以致全身奇痒难忍,彻夜难眠,心脏病加重,凌晨挂瓶连续3日但仍未引起科主任重视,事情发生后,科室以赔付医药费2000余元并要求患者承诺此事就此了结,如若再提出异议将支付对方5000元违约金。我认为院方这样做不合理,故想咨询对于此事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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