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于94年结婚,97年左右
更新时间:2014-10-22 17:46:0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本人于94年结婚,97年左右婆家用公公单位分房后的卖款买了一个偏单和独单,偏单写的我爱人的名字,可在2010年我爱人因自己信用问题不能自己贷款,把这套房子私自过户给他同学名下,用他同学的名字贷款了58万,我爱人说贷款出来的钱给他的一个朋友,每月人家给还分期,十年后他的朋友在一次性把58万换他。
我爱人在我们婚后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后来我们卖了10万元,想在买一套房子,钱放在婆家,后来婆家说钱在家里没有了,在大概99年婆家给我们掏钱买了一套房子总房价29万,后来我爱人告诉我给朋友做过担保,我去银行填了一张表,签字后我反悔了,我说不管担保了,表格我也没要回来,结果我爱人这套房子贷款了50万,他现在这两套房子总共贷款的钱,我一分也没看到,现在两边的房子出租出去的房款都是我婆家收着,我婆婆说,她收的房款都用于偿还我爱人这几年在外面的欠款,我爱人现在也不交家里一分钱,前几天我爱人又让我跟他一起去用第二套房子贷款30万,我没有去。
现在第一套房产价值140万,第二套房产价值200万
如果我想现在离婚的话,我能分到什么,我现在手里没有一点积蓄,父母双亡,没有一套房子,他在外面还有欠款,这些欠款,他所贷的款家里都没有看过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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