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老板在2013年转包了一个工程项目
更新时间:2014-10-19 22:31:49
问题描述:
赵老板在2013年转包了一个工程项目给我,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时,每一次他付给我多少工程款我都给他出具了(签字 手印)收据。2013年4月1日赵老板从建行给我汇3万元工程款,当时我在工地上就没有给赵老板出收据,在2013年5月29日赵老板付给我工程款10万元时,我就把4月1日的3万元一起给赵老板出具了13万元的收据,现在工程结束了,结算工程款时赵老板把银行的“转款凭条”拿出来和我出给他的收据一起结算,我现在不知道该在法律上,这张“转款凭条”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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