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男方或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男方用公积
更新时间:2014-10-17 12:08:00
问题描述:
婚前由男方或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男方用公积金还了2年贷款,之后我们要结婚,并且男方已经没有了公积金,需要我们共同还贷,这个时候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以后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男方首付和已经还过的部分也算在内吗?还是只有贷款部分平分?
2.由男方自己支付首付和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有区别吗?
3.如果只是贷款部分平分,那么增值与女方有关吗?
4.如果不加女方名,也共同还贷了,女方能分到房产吗?需要出示女方共同还贷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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