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受行政降级处分期满解除后工资待遇什么样处理?

更新时间:2018-02-17 11:09:52
问题描述:
事业单位人员受行政降级处分期满解除后工资待遇什么样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王增辉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按降级之后的处理。
    2014.10.15 10:20:27
    点赞
  • 徐卫东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87-0156-9937
    咨询我
    你好,咨询人社局
    2014.10.15 10:03:0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78404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以及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城市建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  以下是找法网为您整理的201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相关政策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规定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这次套改增资,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六)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  (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
    2015.08.31 13:42:44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54788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工资待遇问题,特别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是员工关系管理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从全国性的劳动立法上来看,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从《女职工保护条例》以及计划生育保护的相关立法中也没有看到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明确规定。但是,今年7月1日将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但是,《社会保险法》还没有实施,就目前来看,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主要是按照地方的生育保险规定执行。例如:北京市《北京生育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该《条例》的内容规定具有代表性。但是,该规定与将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是相冲突的,因为标准不一样,前者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后者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因此,关于该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公司可以先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向其支付基本工资。待生育津贴申报下来之后,平均到其相应的产假月数当中,与之前支付过的产假工资相加,若低于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再由公司一次性补足差额即可。  总而言之,该女职工提出的质疑并不存在法律问题,公司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向其支付产假工资待遇。若该女职工一定要公司按照正常出勤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那么公司也可以先行支付。公司足额支付后,再领取的生育津贴无需支付给员工。
    2017.05.09 17:22:04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03775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降低劳动者工资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已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现执行的工资标准应视为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执行原工资标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可以降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018.02.17 11:09:5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10242 人
我去了没有300米我在还是31.5
24秒前
杨泽昊律师
近期帮助 219 人
知道被告姓名手机工作单位可以起诉吗、
3分钟前
王强律师
近期帮助 61605 人
办理病退没有单位
10分钟前
金辉律师
近期帮助 6907 人
棚改拆迁中祖宅无证房被强拆。法院已判拆迁方违法強拆。在一审赔偿案的判决中,法院不按法规错误判决。
19分钟前
威法律师
近期帮助 49145 人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无能力赔偿被起诉后还是没能力赔偿会不会拘留
30分钟前
马菊镁律师
近期帮助 1893 人
你好我老公说起诉离婚了,但我在微信小程序里面查了,没有我的按件
33分钟前
施友根律师
近期帮助 51477 人
4人持刀聚众斗殴逮捕后没有伤人的情况下,首要分子可能会判多久
34分钟前
施友根律师
近期帮助 51477 人
未成年骑车带人摔伤了,交警认定是交通事故,但对方是未成年,无力承担,问随车人员能保医保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