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方一人,
更新时间:2014-10-10 22:17: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对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方一人,对方包括驾驶员四人,两方都是摩托车,对方四人受伤,我方无受伤,驾驶员住院5天,现已出院,其他三人无大碍,都是皮外伤,今天去交警队调解,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修车费都是我方出,对方说除了这些费用另外要我出营养费4000,我说凭什么要我承担全部费用,交警说双方都有责任,那凭什么要我全部承担,说是一万元之内不分责任,哪方受伤就要无受伤的承担,那好,医疗费那些费用我出了,但是就是这营养费4000,我说出1000,对方不肯,就一定要4000,后来交警说要我出3000,我说最多1500,对方就是不肯,这明显就是讹人,就一点皮外伤要出这么多钱,不公平,听交警的意思就是责任是我全部的。不知道是不是对方走了关系,连交警都说要我出钱。调解不成离开了!我就问问我应该出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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