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民事纠纷!
更新时间:2014-10-24 16:14:2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爷爷有四个儿子两个闺女,老大是聋哑人,有残疾证,今年65岁,老二耳朵聋,(五保户)今年62岁都没有娶妻,老三今年58岁和老四今年53岁分别已成家,分别有一套楼房和一处民房,两个闺女分别嫁出去了,现在我爷爷留下一处六间房屋归老大和老二居住现已成危房,老二多次找村委会协商危房的问题,现村委会把他哥俩儿保送镇敬老院居住,村委会跟老三和老四签订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老大和老二村委会保送镇上的敬老院,他哥俩儿的房屋与老三,老四无关,房屋归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处理,现在村委会已把这房子卖了,还跟老大和老二签订一份买卖房屋协议,老二是老大合法监护人,还给他哥俩儿人民币一万元整,在老三和老四还有我两姑姑不知情情况下,请问这房屋买卖协议成立不?还有这房子还能要回来不?房屋买卖协议里有一条是如果一方违约按天计算一天50元人民币赔偿,现在老二不想卖这房子了,该怎么办?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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