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低,我母亲骑自行车出去遛弯,从新北街,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逆行撞到,导致左
更新时间:2014-10-10 20:34:42
问题描述:
9月低,我母亲骑自行车出去遛弯,从新北街,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逆行撞到,导致左手骨折,晕倒在地,被当时巡逻的交警看到,打120送往急救中心。我赶到后等待122事故科的人过来,事故科的人过来后大概了解事情经过后问公了还是私了,我说把病看好就行。肇事者也同意。最后由事故科人写了个协议,大概就是看病费用由肇事者全部出。但是看病花钱到一半后肇事者就不管了,也不露面了。最后打电话肇事者就说:我就出3000以后什么也不管了,行就签协议,不行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因为现在保守治疗,可能后期中指不能动,所以我没同意。向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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