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些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二手房是这样子的,第一手房主因为欠两个
更新时间:2014-10-13 14:59: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些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二手房是这样子的,第一手房主因为欠两个人的钱,这两个人就把第一手房主告上法庭,法庭就把这套房子判给了这两个人,并说可以办理转户手续。后来这两人自己协商,定了一份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协议,把这套房子给他们其中一个人,得到这房子的人又把这套房子卖了给另外一个人也写了一份协议把房子卖给他(也公证过的),现在这第三手人又把房子卖给了我(我已经付了3万块钱定金)。注:1、这房子是我们自己村集体土地起建的集资房来的。
2、第三手人员不是我们本村的人(卖房子给我的人)。
3、卖房子给我的人说这套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说以后如果可以办理的话可以帮忙处理。(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办理房产证,之前第一手房主是有房产证的后来因为法院把他的所有权,判给废了,判给了另外两个人,这事情也登过报纸的,國土局和房地产管理局也出过公告的)。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事情?我跟第三方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否还需要第二方这两个人一起签字确认(协议),如果这两人都不愿意签字是否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是否一定需要他们两人(法院判给他们两人可以过户)出面办理后才能转到我的名下?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法院判决书原件等其他资料?还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办理?不需要他们两人一起办理是否可以?判决书原价件不在他们手里,在第三个方手里,(第二方买给第三方时把所有资料也买给了第三方即我的上诉)?请律师帮忙解决我所有的问题和怎样做才能把我自己的损失降落到最低??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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