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的个人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仍属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4-10-08 09:06:49
问题描述: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应其弟要求帮其开投资公司向同事朋友筹款两百万元,后投资公司倒闭借款无法收回,妻子也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后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该债务直至离婚也未告知男方。后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还款责任,庭审时,女方也承认其债务系个人行为,是为其弟筹的款,确实未告知男方。请问此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丈夫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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