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身份证给表妹,现表妹出车祸需起诉肇事者我需要出庭吗?
更新时间:2005-10-31 00:22:01
问题描述:
[size=2] 表妹进工厂工作时是拿的我的身份证,4月9号被一摩托车撞了,住院时用的我的名字进行治疗,后来我们去交警队将名字换过来了,医院也改了我表妹的名字.工厂方面也改了名字,在出事后,工厂还按工伤给表妹进行支付工资.但现在进行上诉后,法院以我们身份混乱为由,第一次开庭时没做判定,现在第二次开庭定于11月2号,我并没接到出庭通知,是法院要我亲戚,要求我也必须出庭.我表妹进工厂时已满18岁,只是身体证当时没办好.
我现在的疑问是:我必须出庭吗?[color=#DC143C]我不出庭法院就可不判定吗?这对案件有什么影响呢[/color]?我借身份证给他人是否也要负法律责任呢?交警证明了受害人是表妹,医院也证明了接受治疗的人是我表妹,为什么法院还要求我去出庭,[color=#DC143C]法院要求我出庭的依据是否合理?[/color] 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真的很需要帮助.谢谢各位[/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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