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原件丢失,可以用复印件代替吗?
更新时间:2014-10-04 19:06:40
问题描述:
我母亲先于我父亲世去世,母亲本人立下遗嘱把房产继承给老三,我父亲要求其他子女在我母亲的遗嘱上面签名,因为老三不同意照顾父亲以后的日子,所以其他子女不同意,我父亲当场撕毁了我母亲的遗嘱。后来我父亲也去世了,父亲没有留任何遗嘱。半年时间过去了,我准备把父母遗留下的房产问题解决了,可以兄弟姐妹凑到一起准备研究解决房产时,老三拿出被父亲撕毁的母亲遗嘱复制的复印件,想独自占有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
请问;1.遗嘱原件丢失,可以用复印件代替房产过户吗?
2.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也没有经其他子女同意,这个遗嘱有效吗?
3.被撕毁的遗嘱还有效吗?
我们兄弟姐妹5人,父母都是退休工人,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老三因为没有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母亲去世后,我父亲因为和老三的一些原因,自己到外面租房子住,房租由我们平均负责。人之常情,如果谁想继承父母的遗产,谁就必须负责父母丧葬一切的费用开支,我们老三也没有做到这一点。我是大哥,大家本来想要老三的一句话,这个事情也就轻轻的解决了,但是他们夫妻就是不吐口,理所当然的想这个房产就是他的,两次机会弄得其他人心里不痛快。父母相继离去,留下兄弟姐妹是唯一的亲人。亲情 同情,不解其情,真是没有办法。清官难断家务事,亲情难得糊涂,但是不能胡搅蛮缠。回想儿时共守在父母身边,今天为了一点点利益弄得四分五裂,心里不是滋味。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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