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4-09-28 21:32:24
问题描述:
合同写的是 2014年5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28日止,其中2014年5月29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为试用期。
可我现在都做了4个月了还是拿试用期的工资。合同上没有写明试用期多少工资和试用期过后的工资,只是刚开始进厂的时候口头说的工资。
今天领导找我谈话说让我回家好了,说我不适合这工作,多补给我额外的半个月工资。
我想问下要是 被公司解除合同能拿到什么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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