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判刑,受害人怎么才能要回被骗的钱?
更新时间:2014-09-26 22:09:29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是吉林珲春的,2011年至2011年8月21日之间,我表姐以认识**家园开发商给我购买**家园楼房为由,骗取了我16万元,以给我姐买车库为由骗取了7万元,共计23万元。
我于2013年12月26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14年3月份立案调查,于4月17日在延吉将我表姐抓获。
公安机关说我表姐所骗赃款用于汪清石头造纸厂工程,由于她是第三方承包者,石头造纸厂欠工程款没给,她没钱还给我们
法院于8月15日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判决我表姐有期徒刑6年,并交罚金10万元,判决书上既没有提受害人没有得到赔偿,也没有提返还赃款。
今天我们上法院想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说2013年新下了一个规定,刑事以判决的案子不让提起民事诉讼。她家房产于8月22日售出,她说今年2月份以已经抵押给贷款公司。我去法院民事诉讼法院为什么不受理。
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被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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