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门砸锁故意损坏财物属不属于刑事犯罪
更新时间:2014-09-27 13:06:32
问题描述:
我租一门头房开茶餐厅,由于房东房门脸属于违建被政府拆除,照成我不能营业。我在协商无解果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走了法律程序。我的合同有效期是2015年10月。但是房东在2014年4月又将房屋租给了其他人,并带人将我屋内的建筑及物品砸毁和搬出。使我受到4到5拾多万的损失。我报警后,公安局介入了,调查后给的结论是不予立案通知书。对予此事我实在想不明白,望能给解答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