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没有代理租赁资格的房屋中介签订了合同
更新时间:2014-09-23 16:25:38
问题描述:
我在中介租了房,而中介无房屋租赁资质且并未开设租赁代理专用账户,也未交存风险准备金,故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中介不得从事租赁代理业务。而本人与中介签立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为“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签署合同时,中介并未出具有原房东授权的委托书,因此有权利怀疑中介并无原房东授权委托。且在合同上,即使中介作为“租赁代理”,却把自己写在了出租人这一栏,故合同上只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并无“租赁代理机构”这一栏。因此,导致了我的错误理解,那我们是否可以说润邦这一行为涉嫌隐瞒,欺骗租房者。且又是否能佐证中介确无资格代理租赁这套房屋。我是否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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