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房屋一栋,两楼一底共三层楼房。地面面
更新时间:2014-09-23 10:10:17
问题描述:
自有房屋一栋,两楼一底共三层楼房。地面面积77平方米,建筑面积231平方米。房产证登记面积7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为出让。于2012年卖了。买方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由于种种原因买卖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买方要求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想不卖了,卖方能把房子要回来吗?卖方能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呢?如果买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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