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甲方,将店铺经营权已租售的方式给乙方
更新时间:2014-09-22 23:12:11
问题描述:
我是甲方,将店铺经营权已租售的方式给乙方;合同期一年,2014-8-28签订合同时乙方交5万元费用,现在乙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所交5万。合同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剩余费用乙方应于7个月内支付予甲方。如乙方逾期交付款项,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已付费用不予退还,乙方需将经营权及店内所有物品归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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