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怎么交税,一般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根据什么判断的
更新时间:2014-09-19 15:39:5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乡镇开了一个药店,三年前销的不好,有三家陆续的不开的,营业额逐渐好的。我当时办了地税,国税的说我不够额度是免税的,去年在医保那查出我是要交税的,办了税务证,补了不到两万的税款,前两天来了通知说我够一般纳税人的额度了,10月份要按17%交税。以前我是个体工商户,现在一年销40多万,3%纳税。我去找国税的办事人,我说把去年我交的税,和我两年前补交的加一起算才到一般纳税人的额度。办事人员解释说我后办的税证向以前加是加不上 ,这样我做为个体户《交税3%》要按一般纳税人交《17%》这样我承担不了的,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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