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故意伤害案的办案流程及最高量刑和赔偿
更新时间:2014-09-16 16:47:14
问题描述:
今年出差到宁,6·4日9时左右被使用单位工人打伤(第一现场我拒绝其无理要求其语言辱骂威胁并打了我胸部一拳,我没还手与其领导理论,其一直用方言辱骂威胁两三分后从我身边走过时其威胁我不按他的要求就打死我,我回了一句还没有王法了?其转身冲过来被我击中左眼,其他4、5个工人就围了过来,我见事不好就跑了,回头见其拿路边的石头追我,跑了过铁道线见后边无人追赶就走到第二现场的办公楼二楼准备给其公司领导打电话没有熟人未果准备下楼,据第一现场过了15分钟左右,其追到外置楼梯转角处用石头将我打伤,自卫扭打中我将其摔倒并骑在其身上抢其手中的石头未果,但我也无伤害他之意,这时其同伙赶到从后边攻击我,我即刻跑进办公室反锁房门避难,电话要求双方领导到场),经门诊手术后病床报案,经住院诊断为第七肋骨骨折和肱三头肌尺骨止端撕裂,现在头部右后下部偶尔疼痛记忆减退单尚未查出原因;月前获悉已经立案电话询问得知无书面通知,青奥前应我要求近日准备到宁做伤情和伤残鉴定;先后住院和复建等治疗大约6万不含后期治疗费用,住院两地42天,休假3个月,请问详细办案程序(从报案到案件结束)和未来的量刑和赔偿,我不准备协调,依法实事求是办案即可。二次入口供时我说也有可能是扭打中撞坏陶瓷洗手盆伤的肘关节,其左眼充血挂床,对我有什么不利吗?期间(到目前)其一直在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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