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农历11月19日结婚的,因为结
更新时间:2014-09-15 08:04:05
问题描述:
我是12年农历11月19日结婚的,因为结婚时不到年龄,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当时给彩礼4万元,结婚时给的彩礼都置办成了嫁妆带到了男方家里,到13年农历10月10生下了一个女孩,到现在孩子不到十个半月,因为家里不和屡次吵架,男方又打女方,以至于现在分开了,但男方不让见孩子。不能在一起生活了,孩子可不可以要回来,置办的嫁妆可以要回来吗?我结婚期间一直是没有工作的,但是我有手艺会做蛋糕,孩子可以要回来吗?希望可以指点下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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