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失窃,公安局已经破案,但小偷是一个不满18岁的孩子
更新时间:2004-04-18 02:54:01
问题描述:
我遇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请求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前些天我们家被盗(价值3万元的物品),报了公安局,结果查出来是我孩子的同学行窃,现在学校将被盗的东西追了回来,要求我们给公安局写一个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书面材料,我们该写吗?在法律上我们写了是怎样的说法?
我现在非常担心孩子在学校的处境,高三的孩子面临高考,学校不想把事情搞大,希望能够压下来,我们的初衷也不想把对方的孩子怎样怎样,但是我们真的应该给公安局写书面的保证说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吗?如果我们不写就是我们无情吗?那法律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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