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两限房分配的2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4-09-03 11:37:35
问题描述:
关于《离婚-两限房分配》的2个问题
男方北京人,女方外地人。
男方父母付全款在婚后出资购买限价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
现女方认定若没有其与孩子,男方无法申请两居,并以此为由争夺房产。
现请问:此房产可以认定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问题二:离婚后房产分配中关于限价房有特别规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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