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遗产及抚慰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4-09-12 11:22:4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有一位老人有四个子女,其子女均已成家。老人因为收养了一位孤儿,经济比较拮据,考虑到各个子女的经济能力,在2005年将个人的房子以五万元半卖半送的形式过户给了二儿子,由二儿子负责老人的养老送终。但是老人至今只拿了一万三千元,二儿子因交通事故去世,属于工伤。老人和二儿媳妇协商,房子归还给老人,老人对于儿子的其他一切遗产和工伤款、肇事款都没有份额。但是二儿媳还要老人将原先的一万三千元折合房子出售时的百分之二十归还于她。老人怕她不过户,就和她签协议答应了。
请问律师
1.老人和媳妇协议的百分之二十合法吗?
2.现在房子过户回到老人名下,老人可以反悔吗?
3.老人现在还能够依法要回属于自己份额的抚慰金等款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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