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他项证当时没支付贷款他项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4-08-23 09:18:58
问题描述:
三年前他人欠我钱80万,他人又介绍我给他哥的工地供应水泥等材料合价67万,今年我和他签了贷款合同与抵押合同,用他的房产抵押在房产局办理了他项权利抵押证后,但他人因欠第三人债被起诉又将房产查封!现第三人又行政诉房产局下发他项证违反法律法规撤证!说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借贷需贷款交付时生效,因我们当时没交付所以下发他项证违反法律程序,没有审慎审核,我的债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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