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劳动法全文
更新时间:2014-08-21 21:13: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被受聘为总经理(2013年8月18日签订合同,期限3年),一年后可以协商修改合同条款,单方面终止合同,须赔偿10万),是朋友关系(老板儿子和我是朋友),待遇是年薪25万(不含税),签订合同时预付10万,其后每月支付5千,年终(问题1)补齐差额。一年期限已到,现在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老板避谈补齐薪资的问题,且每月应支付5千元,现在已经三个月没有支付了(期间向公司借支了5千元)。请问老师,我现在不去单位上班,算是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