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抚恤金继承与享受
更新时间:2014-08-21 20:20:3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离休干部的子女,我继父於零捌年病逝。我母亲於二0一三年去逝。他们去逝时的存款及房子应该是遗产。但因我弟照看父母较多。其实他们都是离休干部,一直有保姆。因此我弟就把所有遗产划归自己名下。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我母亲去逝后国家给了一笔抚恤金,在没征得我们意见的情况下也占为已有这对吗?我弟理由是我们姐妹五人已出嫁,因我们出嫁就没有继承遗产和得抚恤金的权力和资格吗?如果有我们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呢?我继父与前妻生有三女,一女早幼时夭折。前妻也早已病逝。我亲生父亲在我五个月大时牺牲。继父与我妈在再婚后生有一男即我弟和二个女孩,因父母都是老革命因此五个女孩响应号召在不同地方。我大姐在贵阳,我二姐在长春,我在湖北十堰,我弟在四川眉山,我大妹在石家庄,小妹在广州工作,现最小的也年近花甲,最大的姐也七十有五了,我们太该维护自已的权益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