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
更新时间:2014-08-21 11:45:46
问题描述:
1.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是一个人,银行也清楚,在贷款过程中一直是实际用款人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2.贷款时提供给银行的购货合同,都是实际用款人提供的,借款人不清楚,也没签字,用的是公司公章以及借款人私章,公章及私章都是实际借款人自己做的;
3.在银行将款下放以后实际用款人在借款人未知的情况下将资金用作它用,与购货合同不符;
4.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还不上银行贷款了,到目前已经超1个月;
5.现在银行已经起诉,请问借款人以及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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