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额80多万,现在已经到执行。1】执
更新时间:2014-08-16 13:05:49
问题描述:
我的案额80多万,现在已经到执行。1】执行局主办法官通过中院将被执行人查封的房子合法评估顺利通过。2】在第一次拍买中主办法官按评估价额,没下浮低于评估价和市场价的百分之80;因拍卖价高没人报名买房。造成一拍流拍。3】在此案进行2拍时,主办法官将合议庭的决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8条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人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呆出现流抓,再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的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递交厅长,招到拒绝签字。我天天找局长打电话不接,折腾了拾几天他要求开局务决定。
结果:因为厅长手上2年前有一案,最近他的当事人是给被执行人销售楼盘,同意以评估价抵房,没要求进2拍程序,就已经结案。被执行人跟我们是一个人为理由,也让我们退出2拍,在我们不同意情况下考虑降幅百分之5%。
请求:各位律师关于指导’本人深表O(∩_∩)O谢谢1
我请求按政策规定:,最大降幅20%。1)因降幅20%,房子也卖不出去,我们都做了考察,县上的房子已经过盛。
2)某厅长手上的案子,跟我们的性质不同,他的当事人是给被执行人做售房的合作关系;我们的案子是给被执行人借钱的人。别人是要房变钱,我们是要钱不要房。我们现在再托下去,就超过第二拍期限。我们应该怎么办,很焦急很纠结。
3)厅长和院长都说,第二拍的降幅不许争取当事人的意见,给你们降幅5%是按规定要求的,你们告到中院、高院也不能改变,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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