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
更新时间:2014-08-12 11:44:08
问题描述: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确定,我想知道河北省廊坊市的确定标准。
在网上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现在廊坊对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呢?
我家是因为蔬菜大棚被村里人故意损坏,犯罪嫌疑人已经查到,但是派出所以做不出签定价格迟迟一个多月没有回复。
我家的蔬菜大棚是两个共计1100平米,年产值在5万元左右,大棚的造价也在5万元左右。但是物价局说08建造的折旧以后值不了几个钱,可能只有几千块钱。 但是现在的估价标准难道不应该包括大棚重置费用(包括人工费用,雇用推土机的费用)和本季及下一季的经济损失么?难道只包含折旧费用?跟卖废品一个样了!今天去物价局鉴定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说他们的估价只是基于折旧率,其他人工费等跟他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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