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步行街上的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事件!
更新时间:2014-08-03 17:05:58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在步行街摆摊的小贩,昨日早上9点左右因为摊位纠纷,发生打架事件,其中对方先动手打我。而后我还手。现场收摄像头。后报警,对方以牙齿晃动为由,要求赔偿。在拘留期间,我对象还有亲戚又因为这个事情,互殴起来。四名女性不同程度刮伤拉伤等等。两名男性参与。其中有二名是对方家人和亲戚。(其中对方亲戚头部被我老婆用手机敲破,目前在医院就医)还有2名为我妻子和亲戚(我老婆和亲戚身体外伤不明显,大都是肿胀,无法看明显伤痕只有脸部和脖子部位有刮伤,我亲戚脸上全是指甲挖伤以及腿部的扭伤,腹痛)。 当然动手撕扯是对方妻子先出手的。两名男性一名是对方朋友,一名是我家亲戚。在争执中,我家亲戚曾经用手掐对方女性的脖子,但没有明显伤痕。 对方男性曾用手掐我老婆的脖子,并留下很长的指痕。并且用脚多次踢我家老婆腿部,不过躲过去了。 该男子在被带走不就,就放行了,说是劝架的。在录口供期间,不知道为什么我妻子的口供中,竟然说不追究该男子责任。这个口供是否有效?期间,该人家里15岁孩子曾经往我们租住的地方倒垃圾。当然没有抓到现行。不过我妻子在我家门口10米左右的地方遇到那名男子的15岁小孩。报警后,因为证据不足。草草了事。我现在想要问的是如果协商不成功。经过法律程序我们胜诉有多少。注明一下(我们曾经在几年清明节有过纠纷,后来没有追究)该男子和妻子曾再次和其他人发生冲突并把他人打伤。有多次的案底。我们没有案底。我们如果调解不成打官司成功率多大。如果对方轻伤,我们大概赔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