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日跟房主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内
更新时间:2014-08-02 14:43:33
问题描述:
去年8月1日跟房主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内容是这样的:“租期自2013年8月1日起计算,房租每年5000元,第一年一次付清房租,第二年起每半年支付一次房租(2500元),直到搬进新居,在此期间房租不得上涨或下调。”现在租了一年,房主过来说要求涨房租,我们不答应,他们就要求我们搬出去,说不租给我们了,我们要求他认损失包括搬家费,移机费等等费用。这样可以吗?经过一天的协商没有解决,今天现在房东他姐姐现在又说:“这房子是她母亲的,当时签协议没有她母亲的委托书,我们也没有要求看房产证,说这份协议不生效。 但是现在这个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也是安置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那现在房东找中间人说情意思让我们再租两年,房租变成5200元一年,等房产证下来要求我们搬家,可是两年我们不一定拿到安置房,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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