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装修合同拖工问题
更新时间:2014-08-03 16:30:47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在厦门,去年八月与XX居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房子在同安,后来一直存在拖工现象,及很多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门梁规定用钢筋水泥预制板,却是用角铁,蹲盆后水管给我埋四分管(正常应该是六分管的),这几个问题反馈给他们,却说用角铁好,蹲盆的水管他们会接,入户门灌浆脚踩的位置还有很多空鼓,,屡次叫整改,得到的答复都是,工程后期会更改,到现在也还是说这几天会去改,水压第一次测试失败后也没有叫第二次重新测压,至今年四月十七号,重新订得订了协议,有部份他们说新增部份报价,但是我没有签名,只写整套总工程价,规定最后完工日期为五月七号,但到现在老板都还在应付,没有整改,还没完成收尾工作,况且还有一部份工程没有去做(这部份原来合同里没有报价)不知这部份工程是不是也可以让他们去做,另外木作是用生态版,居然表面都是螺丝孔及边角都有破板,答复说生态生态板木作就是这样,现在尾款只有两仟五了,但规定拖工一天为33元(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一),加上原来有一个电视背景墙规定是用硅澡泥材料,现老板不想做,说要退款1200多,这些已超过尾款金额了,是否可以起诉,胜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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