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十月份进入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
更新时间:2014-07-31 09:19:37
问题描述:
我2010年十月份进入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任现场工程师职务。公司到我2014年3月份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交任何保险。没有休息天,只有过年休息个十来天。我3月份提前1个月申请离开单位。现在已经快到八月份了,现在我想仲裁提出赔偿,我能提出什么赔偿。相关证明材料我手上比较齐全,有公司法人委托书1份,工资表有法人签字的复印件2份。还有我在公司的相关工程量签字的好多,还有联系单,均有公章上面。拜托帮我详细的赔偿项目,我的工资是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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