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至轻伤一级受害者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更新时间:2014-07-28 10:41:04
问题描述:
您好!2014.7.15.我父親被人用竹竿和砖块故意打伤后住院治疗,施害者在村干部做工作的情况下先后只付了5000千元的医药费后就再没踏过医院的门,当时事情发生后派出所和村干部都表态要将父亲的伤诊好再说,而父亲的伤势较重,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脑硬膜血肿,肋骨骨折,现在派出所却一再要求我们办理出院手续,我们询问主治医师,医生说虽住了十二天院,病人脑部伤得较深,还没好,还得需要治疗,可派出所一再要我们出院,打人者又没送来医药费,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派出所出面调解我们又将应该获得哪些赔偿?如果双方没有调解一致我们家又将如何去争取用法律来获得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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