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变公房了,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4-07-28 13:44:2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房产方面的问题想得到帮助。
我的父亲一九七七年(三十一岁)结婚,没有住房所以和爷爷住在一起(爷爷的房子以前被没收过,后来政策好又返还给个人了)。七八年经房产批准在爷爷的院子中间盖了一处六十平方米的砖混房(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来我父母身体都不太好,不能参加体力劳动,于九一年在自家院子里盖了一处30多平方米的砖混房(临证),申请了工商营业执照开个商店来维持生活。
九三年五月开发商拆迁,把父亲的主屋拆了,因为不影响开发商盖楼,所以商店没拆,父亲在里面继续营业,直到九八年再次动迁才拆除。当时动迁办留的材料上给我们标的是“商店”,可后来给了我们一处40平的住宅楼(其中我们自费添了10平的钱),说没有公建房,我们力争也没用,只好作罢。搬迁上楼后去办理房产证,被告知我们的房子成为国家公有住房了,得参加房改才能变成私房。我们当时觉得很不合理,公建变成楼房了,楼房又变成公房了,所以到现在房产证也没办下来。期间公房管理处曾下过通知书让我们交房租,前几天又给下了个最后通知,让我们10天内把所欠房租交齐,否则后果自负。
我不明白我们私人土地上盖的房子,动迁了怎么就成国家的公房了?当年开发商说我家商店的位置是建停车场和花园,没有公建,但最终盖的是农贸市场,市场外围有十余处公建,这个市场全部归私人所有。
我们现在该怎样去维护自身的权益?恳请各位律师能给指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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