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信用社职工,在信用社为他人担保
更新时间:2014-07-26 17:26:0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信用社职工,在信用社为他人担保200万元,借款人与其妻子也是信用社工作人员,因借款人2013年9月涉嫌职务侵占被羁押,现在看守所,该笔贷款2013年11月到期,现已形成逾期。且信用社在2014年12月已提起诉讼,但对借款人的资产以种种理由不进行保全,现信用社不对借款人及其家属进行追究,(贷款后办理离婚手续)而是先从担保人进行期包赔,超过一个月给予开除,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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