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号由上海**保险投保
更新时间:2014-07-25 11:54:22
问题描述:
我本人在2012年5月1号由上海***保险电话购买了一份吉利宝两全分红保险。每月要在信用卡扣除保险费用。但是今年我咨询他们这两年分红的事情。保险公司说我这合同没有起效。但是我有保险公司妥寄了保险合同、银行卡我也没有欠款正常使用。一直还往里面存钱。但保险公司今天打电话说只能对不起。说我没扣款对我没损失。认为对方违约。违反了合同法。要求赔偿。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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