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造成的房屋采光问题
更新时间:2014-07-22 18:35:29
问题描述:
我们这片的自建房【2-3层】都是八十年末建造的,大门朝西,路是由石板盖起的暗沟,不足4米宽。今年由于旧城改照等原因,开发商将在距西12米对面造几栋18层的大楼,通过日照分析报告结论可以看出我们原有的日照时间少了一倍,但可以达到日照3小时的标准。请问,我们原有少的一半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可否找开发商要经济补偿?如果可以,应该根据哪条法律第几条?另外,新建筑屋的底标高足以高过我们这边的底标高有1米7以上,地下室顶层就有我们一层楼高,请问这是否合法?底标高不一样,做出的日照分析结果是否有效?安徽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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