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果做?
更新时间:2014-07-17 00:44:29
问题描述:
本人男方,西安人,妻子是湖南户口,她长期居住深圳。2012年7月在本人老家西安领的结婚证。2012年12月生下一男孩。婚后妻子经常无故在本人工作单位为一些琐事大吵大闹,甚至在我单位跟本人以及劝架的同事大打出手,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也让我不得不换了新工作。现在本人想提出离婚,并且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但是长期以来一直是女方母亲在带孩子,并且孩子还不足2周岁,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来抚养孩子。另外有几点,我妻子一直是无业状态,没有收入,连自力更生的能力都没有,一直靠我跟我家人出钱,而且她文化水平也很低,我担心她带孩子对孩子以后教育不利。并且孩子一直是由她母亲来带的,她也不带孩子,并且听说了我要离婚后,坚决不给我孩子,提出50万的一次性抚养费,然后打算出国投奔她的朋友,把孩子留下给她母亲带。不知道上述几点,能否成为我争取孩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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