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法院联系,会重新判罚?
更新时间:2014-07-15 14:59:48
问题描述:
背景,2012年4月因销售无GMP认证药品(药品经国家药监局检验为有效,但无GMP认证),被判罚判一缓一,并已经没收非法所得,也已缴纳罚金。2013年4月,缓刑期满。在缓刑期间以及缓刑期满后,均没有任何违法乱纪。而其中可能,有些受罚的人中认为考虑量刑过重在继续上诉。法院判决书把所有人都归属在同一个案件中。现在事过1年零3月,法院告知有督查部门在翻看案底,如果督察部门联系我们,要我们不要乱讲。请问1. 这是什么程序?2. 这个案子是不是已经结案,还有可能需要重新审判么?3. 督查部门是否有权利再拘留或者上门了解情况?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