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留下的遗产(房屋两室一厅),子女四人
更新时间:2014-07-13 09:16:30
问题描述:
母亲留下的遗产(房屋两室一厅),子女四人,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房屋由其中一人继承,由继承人分别支付其他三人各4.3万元,支付时间至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支付。 现在期限到了却没有支付,如果他没有支付能力还签订协议,他这种行为是不是欺骗 骗得我们对他的信任。 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我们是否可申请法院撤销调解协议,重新进行遗产继承, 或以拍卖的形式拍卖房产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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